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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115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甄選公告

115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師甄選公告

 

系所

台灣語言與文化學系

職位

助理教授級(含)以上

學歷及資格

具國內外大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持國外學歷者,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,並附中文譯本。 (應屆畢業者應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)

專長

臺灣台語

名額

1

應徵手續

日期

一、應徵手續及文件:

  • 填寫本系專任教師申請表(請至本系網頁下載)。
  • 專任教師「新聘門檻」檢核表。
  • 「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。
  • 檢附學經歷證書影本、簡要自述、5年內學術著作1份及博士論文(如以外文書寫,請附中文摘要)。
  • 3門科目授課大綱 (可講授科目請參考本系網站之課程架構)。
  • 另,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,應符合下列「學術研究」之

      基本資格門檻之一,未符合者請勿申請:

         學術研究(以下至少符合1項)

           1.在SCI、SCIE、SSCI、AHCI、TSSCI、THCI期刊發表論文2篇。

           2.主持國科會研究計畫1年(未達1年者按比例計算);或主持非國科會研究計畫(含產學研究或經學校同意之建教合作計畫)2年(未達1年者按比例計算;共同主持人申請時,需與計畫主持人按總計人數比例計算)。

          3.個人專書/專刊1冊(含文藝創作)。

          4.在具審查機制(請附審查證明)之期刊、學術研討會論文集、專書論文3篇(採計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為限)。

(五)以上文件請掛號或親送郵寄『10671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台灣語言與文化學系陳雅芹助教收』。

 (六)審查程序:

       1.第一階段書面審查:擇優進入第二階段。
2.第二階段面談:試教、學術歷程簡介與口頭提問。

二、應徵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5年8月24日(一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三、待遇:聘約內容依本校「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」為依據,待遇依政府及本校相關規定核支。

四、起聘日期:民國116年2月1日。

*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應徵者於甄選結束,若需寄回應徵資料,請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。

網址

https://taiwan.ntue.edu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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